



社福員工開大會約見社會福利署長,要求同工同酬,不明就堛漸i能以為社福界推行整筆撥款制度後,非政府機構員工薪酬已跟公務員脫u,政府沒有必要照顧這些他們的薪酬水平。其實推行整筆撥款制度六年以來,由開始時前線員工反對,到現在連機構管理層亦十分不滿,主要原因是政府在幾年來一直拒絕履行整筆撥款制度的合約條款,而且以其無上權威迫令非政府機構就範。管理層變成政府與員工之間的磨心,正是啞子吃黃連,有苦自己知。
社會福利署在二○○○年十月發出的整筆撥款資助制度手冊,清楚列明日後資助額的計算方法,就是各種服務認可員工編制的薪酬中位數,即所謂「基準」。許多機構為了享有更多的自主權及運用資源的彈性,縱使接受整筆撥款制度等於少了政府的保證,但亦紛紛採納這個新資助制度。
為什麼機構盼望有此彈性?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近年兒童院接收的個案,有不少都曾有被虐、面對家庭暴力或其他經歷,有兒童院以社會工作者取代以前沒有經過專業訓練的福利工作員出任院舍家長,對這些兒童的發展有很大的幫助。如果用以前的資助制度,就一定辦不到。
非政府機構採納整筆撥款制度,就等於與政府簽訂了新的資助合約,而上段所提及的手冊,包括基準的計算方法,亦成了合約的主要條文。
出爾反爾
在二○○○年推行整筆撥款資助制度後,正值政府開始陸續推行資源增值及節約措施。前後兩任社會福利署長分別在二○○三及二○○五年初重申,上述基準水平不受資源增值及節約措施影響,兩次保證都清楚記載在相關的正式會議紀錄內。可惜,社會福利署在二○○五年八月改變立場,發信通知受資助機構,日後資助額只及基準的百分之九十點七,所欠缺的百分之九點三正是資源增值及節約措施所扣減的。
社福界對於政府不遵守合約條文,而且出爾反爾,自是十二分氣憤。政府解釋,基準水平維持不變,只是撥款給受資助的金額減少了。這個所謂「解釋」,實在不知所謂,不如說是「莫須有」好了。
此外,政府說過去幾年所有政府部門都要削資,社福界亦不能倖免。如果這是真的,那筆者亦無話可說,但筆者隨手拈來亦可說出幾個例外,如果不知道箇中底蘊,還會對政府所說的信以為真。
一、環保署的大部分開支都用於外判合約,與承辦商一簽幾年的協議,難以因政府推行節約措施而單方面修改合約金額。結果環保署在這方面的開支,獲得豁免而不需要推行節約措施。社會福利署委託非政府機構提供服務,整筆撥款資助手冊又列明了資助水平,不應跟環保署一樣受到豁免嗎?為什麼社署就可以單方面修改合約條文,是社福界太善良或政府太霸道?
二、政府對中小學的資助,在過去幾年都獲豁免,不需要推行節約措施。
三、雖然政府部門要推行節約措施,但有不少其他安排協助這些部門渡過難關。例如政府推行自願推休計劃,那些肥雞、「肥鴿餐」的資源便是從庫房額外分派,而部門可以將這些原有職位的薪酬,以較低價用非公務員合約聘用短期員工,剩下來的錢便變成節約措施計劃上繳中央的祭品。
四、幾年下來,政府已聘用近萬個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今年初,政府向立法會表示,有四千多個非公務員合約職位,應該轉由公務員擔任比較合適。日後不同部門將這些職位轉為公務員編制,便有機會得到更多撥款。非政府機構就完全沒有這些彈性。
厚此薄彼
五、醫管局連續幾年面對財赤,但最近又宣布將醫生薪酬調高一成至四成,每年額外開支三億餘元,難道會生金蛋?非也。政府在去年財政預算案中宣布在三年內額外增加醫管局十五億五千萬元經常撥款,以改善其財政狀況,這筆錢正好可用於增加員工待遇。筆者贊成醫管局改善員工薪酬,但想質問政府:為什麼大家同是受資助機構,員工薪酬同樣與公務員脫?,政府就可以為醫管局額外撥款?政府這做法等於鼓勵醫管局繼續做大花筒,同時對於因努力節約的社福機構倒了一大盆冷水。
政府財政制度複雜難明,且缺乏透明度,當中更有不少陷阱令社福界難以自拔。推行整筆撥款制度六年,令社福界民怨沸騰,如果政府不作出合理回應,根據整筆撥款制度手冊的承諾為機構提供十足基準撥款,只是反映政府不重視民生,對於為基層市民提供的服務漠不關心,最後可能令社福員工大會其中一名參加者的說話成真:殘民自肥、官逼民反。
會長 蔡海偉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刊登於2007年7月25日的信報財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