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於2000年改變對非政府機構的資助模式,要求機構以整筆撥款的資助提供社會服務。在這模式下,政府給予機構的撥款基準是根據2000年4月1日的人手編制(薪酬中位職薪點)及其他開支計算。當時機構參與整筆撥款的資助,是基於整筆撥款可予機構彈性調配資源,避免官僚制度下費時失事的程序。機構需承諾對當時的現有員工繼續隨公務員享有政府總薪級表下的工資,此承諾是獲得社署的同意及支持。
無奈2000年後,政府面對財赤,以不同的名目,共削減了整筆撥款的9.3%資助。當年社福界體諒政府的困難,雖然面對削資仍與政府共渡時艱,堅守本份,竭力維持服務水平。SARS事件,社福界同工並沒退縮,走在前線社區提供服務。社會環境轉變,家庭問題嚴重,社工不眠不休,對抗逆境。
現時經濟復甦,政府已再無財政壓力。政府更就個別職系的入職薪酬升回2000年之水平。然而,政府卻沒有履行2000年與社福界所達成的協議,即以薪酬中位職薪點作為撥款基準。即是說,社福機構現時所得的資助,包括是次政府提供予社福機構用於加薪的撥款,是依據基準再扣減了9.3%。在資助削減下,機構要隨公務員薪酬加幅4.62%及4.96%,以及提升個別職系的入職薪酬,實在非常困難。因此,業界多次強烈要求政府,回復履行2000年的承諾,以真正基準撥款資助機構。
過去幾年,社福機構進行了各種不同方式的改革,部份機構將新入職員工與政府總薪級表脫?,目標是為節流增值,使機構得以生存,服務得以延續。然而,這亦做成界內政府與機構出現同工不同酬現象。是次政府大幅提升入職薪酬,使同工不同酬現象惡化,引起同工的憤怒。對社福界最嚴重的創傷,是同工因薪酬偏低、感到不受尊重或看不到前境而離開這行業,以致社工專業出現斷層。
根據市場運作,工資自由浮動,機構按優秀員工進行加薪獎勵是理所當然。然而社福界的服務對象,大部份是低收入人士或弱勢社群,沒有能力支付全部服務費用,所以社會服務基本是由政府資助。如果政府不承擔應有責任,只會任由社會服務質素惡化,影響基層市民生活。與其他行業不同,社會服務是對人的服務,同工與服務使用者所建立的關係,對服務成效尤其重要。故同工的流動,對服務使用者會造成一定的影響,這是同工、服務使用者、家長各方面都不願見到的。
整筆撥款前,社福界與政府以伙伴關係,共同參與籌劃推展社會服務。相反,現時政府以大判自居,視社福機構為二判,騎在機構頭上,之間所造成的矛盾與及機構在缺乏財政資源下處理人事怨氣、員工流失問題所付出的資源精力及社會成本,孰得孰失,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