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香港社會福利的長遠規劃諮詢文件的意見 (Chinese Only)

 

1. 整個諮詢文件未能深入探討問題。諮詢文件應剖析香港過去社會福利的發展模式,陳述成果與不足之處;福利發展至現階段,究竟公眾的關注問題及爭議的議題為何;環境剖析方面,亦應有更深入的探討,剖析現況應與具體政策及對福利服務的影響連結討論,例如人口老化下所帶來的政策及福利問題為何。諮詢文件應有更多的數據及對問題有不同角度的探索。
 
2. 過去香港曾實行不同規劃機制,包括「五年計劃」,地區福利規劃,至現在資源分配的「封套」制度,究竟各機制的利弊為何,如何影響長遠規劃。諮詢文件亦應作出剖析,以便建議一個可取的規劃機制作公眾諮詢。
 
3. 社會福利規劃是關於社會資源的分配,所以本會認為任何規劃機制必須有不同界別的參與,包括不同的政府決策局及部門,受政府資助及非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服務使用者等等的參與。現時不少社會問題,是深層次及結構性的問題,如精神復康工作對未來路向等必須有政府不同決策局、部門及非政府機構的參與合作,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4. 當然規劃機制需富彈性,可以在檢視環境轉變後作出調整,然而政府不能逃避對未來發展作出規劃,例如因人口老化而增設各種安老服務所需的用地,必須預先規劃。
 
5. 要長遠規劃,政府必須先對福利作出定位,什麼是福利,什麼是權利,福利的範疇為何?應有清楚的界定說明。此外,政府必須制定整體福利政策及資源上所作的承擔。整體福利政策制定後,政府各部門以及非政府機構才可辦演不同角色,作出配合,共同有效解決不斷更新的社會問題。
 
6. 本會認為社會要達到可持續發展,必須在經濟、環境、社會各方面取得平衡。只講求經濟增長或只著重減少政府開支,是不能達致巿民安居,社會穩定。
 
7. 現時巿民的求,已不是只為求生存,社會進步,巿民大多希望維持有尊嚴的生命,如何建立有效可行的保障制度,是政府及社會大眾必須面對及討論的問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以及零散的措施回應社會需要,已不能被巿民所接受,亦不是一個穩定社會發展的有效方法。或者政府應利用是次諮詢的機會,落實提出不同方案(包括福利融資)與巿民商討。
 
8. 有關諮詢文件內提及不少議題都值得更深入的討論包括:
a)   社會保障應與社會福利服務分開處理,前者為照顧巿民基本需要,與後者目標性質不同,兩者開支應分開說明及分別探討。
b)   四個福利信念中唯一政府較多承擔的一項,是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安全網,然而更需要討論的是如何協助巿民避免掉進安全網。
c)   以社會企業為提供福利服務的策略之一,實需要先對現時的社會企業作出數据分折,社會企業能提供多少就業機會,社會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如何發展社會企業家等。
d)   關於以創新方式提供福利服務,社會福利服務需要有什麼條件才能創新?諮詢文件應具體陳述現時提供福利服務時所面對的問題,包括整筆撥款制度下的限制,以及近年服務綜合化的成效等。
 
9. 社會福利範疇其實牽涉不同社會層面,是有關社會發展,而不是社會服務的範疇,故是公眾的事,必須要有公眾討論及參與,因此有關諮詢文件必須擴闊諮詢層面,讓巿民大眾提出意見。
最後本會重申:
  • 我們維護弱勢社群的尊嚴及受助者的權利。
  • 我們要求政府表明福利的理念。政府必須作出承擔,並制訂整體福利政策及容納各界別參與的規劃機制,以回應社會需要。
  • 我們關注整筆撥款的持續發展,此制度對長遠福利發展的影響,以及在整筆撥款制度下社工的就業前景及工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