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遠社會福利規劃的制定顯示政府對社會的發展和福祉一個較為全面的觀點和承擔。在落實政策和分配資源上指示方向。
- 長遠社會福利規劃不應只是一份單一決策局(福利及勞工局)層面的文件,而是一份全個政府各政策局皆認同及予以配合執行的政策文件。規劃包含有效的機制反映社會整體對社會發展的共識、取向,對現今複雜的問題的洞悉,以及先後緩急的處理。規劃亦需勾畫政府、社會各界、家庭、個人在推動社會和個人發展所擔任的角色。
- 長遠社會福利規劃同時亦應配置一個機制,有系統地搜羅數據,以助制定合適有效的政策方案。並凝聚社會處理問題的方法和所建立的知識,而再加以推動擴展。將有效的服務模式,納入為社會福利常設的資助項目。
缺乏長遠規劃的流弊
- 香港面對的挑戰及社會問題,包括經濟轉型、結構性失業、身體及精神健康欠佳、家庭分裂等,大多是由於外圍環境轉變如全球一體化及內部社會經濟發展不協調引發各種社會及家庭問題。全球一體化所帶來的結構性問題,不能單靠「回應式」或一個粗糙三方分擔責任模式便可以解決。政府必須正視問題的根源,對症下藥,擔起責任找出解決問題的政策及措施。
- 種種社會問題,不能單靠社會福利及服務解決,亦不能單靠一個政策局來承擔。沒有其他政策措施如經濟、健康及勞工政策等的配合,是不能有效解決社會問題。
- 由於缺乏長遠規劃,社會福利服務的發展和取捨,主要的考慮因素往往基於當時的經濟情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短視模式。近年財政預算以封套式由上而下的做法,更使一些社會服務因不能確定未來數年的財政撥款,而不能作長遠的規劃,無法提供所需的服務,影響社會的發展。
- 在服務推行層面上,政府近年主要透過不同基金資助先導計劃,或零碎式按個別問題(如青年朋黨及濫藥等)增添資源。對於社會福利服務的發展模式或介入的設計,欠缺長遠的眼光及規劃,所增添的資源和服務的推展能否有效的針對問題頓成疑問。
對長遠社會福利規劃內容的建議
1. 長遠社會福利規劃應在確立健全的社會保護制度
一個高效率,有活力而穩定經濟體系,必須有一個健全的社會福利制度,包括合理的勞工、醫療、房屋及社會保障的政策作後盾。社會福利是眾人的事,是每個人的生活部分,不應被視為對低下階層的賜予,更何況由於社會或家庭突變,不少人往往一夜變成社會服務的使用者。
本會覺得長遠社會福利規劃所提出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
(a) 訂立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讓勞工階層能享有最起碼的生活水平(包括金錢回報及閒暇)
(b) 對弱勢社群作全面調查,並了解他們的具體需要,以制訂具針對性的社會服務。
(c) 重視民生,政府有責任在財政預算作足夠的撥款,確保每個人都享有最起碼的社會服務,包括:教育、醫療、房屋及福利服務等。
(d) 訂立貧窮線,對貧窮家庭作出適當援助,確保每個人都享有最起碼的生活水平。
2. 社會工作一向重視提高個人的認知及適應社會處理情緒的能力,所以我們支持有關提升個人能力,加強家庭凝聚及支援網絡的建議。實際上,一直以來,這些工作都是社工界的工作重點。然而,長遠福利發展規劃可為社會轉變所帶來的問題,提出適當的政策措施,從社會的層面來協助個人及家庭的發展。
3. 我們認為政府應與社福界回復夥伴關係,在中央、地區、服務各層面,建立促進共同參與策劃機制,並與社福界共同進行各種服務的檢討。
4. 最後本會促請政府盡快推出有關長遠社會福利規劃諮詢文件及制定時間表,好讓社福界以外各界別也參與討論,共同建設社會發展。
30.9.2008